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張達新在擔任科學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廣州市穀城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征地一部臨時負責人、經理期間,利用負責九佛街楓下村等9個村的征地、交地工作之機,於中秋、春節等節日先後3次收受楓下村征收對象黃埔區榮富園林綠化場經營者陳某送予的中華牌香煙3條、1公斤裝藍帶牌洋酒2支和廣州酒家月餅1盒。張達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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