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街橫沙社區黨委第四黨支部黨員、社區民政辦原工作人員朱海峰在社保費收取工作中不負責、亂作為問題。2010年至2012年,朱海峰在橫沙社區民政辦負責社保、勞動就業等工作期間,未按照規定履行工作職責,造成社保費底數不清、資料遺失,資金出現較大缺口。此外,朱海峰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朱海峰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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