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紀委監委通報三起違反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典型問題
村(社區)“兩委”換屆是基層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抓基層治理的一場大考,關係到黨的全麵領導在基層的落實和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目前,2021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已進入實施階段,為加強警示教育,嚴明換屆紀律,營造風清氣正換屆環境,現將黃埔區紀委監委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龍湖街湯村村委會原主任湯少彬拉票賄選問題。在2017年原九龍鎮湯村村第七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湯少彬為了競選湯村村委會主任職位,通過組織選舉人用餐、按每人100元的標準向選舉人贈送現金並向幫助其拉票的人員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派發勞務費等方式拉票,最終成功當選湯村村委會主任。湯少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龍湖街湯村村上坊四社村民湯瑞強協助他人拉票賄選問題。在2017年原九龍鎮湯村村第七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湯瑞強為幫助湯成安(另案處理)當選村委會副主任職務,在選舉日前兩天組織人員,以入戶給部分村民派送現金的方式進行拉票。湯瑞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雲埔街火村社區趙溪經濟合作社原社長吳顯桂拉票賄選問題。在2014年原東區街火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中,吳顯桂為競選趙溪經濟合作社副社長職位,向多名村民按每天200元的標準提供好處費,用於拉票賄選,最終成功當選。吳顯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以上違反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的典型問題,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區組織、民政等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大抓基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各鎮街黨委(黨工委)要全麵落實黨中央關於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廣大村(社區)黨員、選舉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堅決抵製拉票賄選等違紀違法行為,自覺維護良好換屆秩序。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維護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嚴的基調貫穿始終,用鐵的紀律保障製度執行,用清的風氣凝聚民心民意,為村(社區)換屆選舉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提供堅強紀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