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永和街依法行政工作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和區司法局的指導下,根據依法治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進法治工作,不斷提升轄區依法行政和科學民主決策水平,為街道經濟、社會事務健康全麵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製環境。現將一年來的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統籌規劃力度,組織領導堅強有力
2019年,根據街道領導以及科室負責人的變動,及時調整了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各部門按分工做好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全年召開2次街道依法行政專題會議,街道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主持召開辦公會議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次,在街道辦公會上,各部門定期彙報本部門依法行政的工作情況。
二、形式多樣地推進學法工作,法治意識不斷增強
堅持綜合學法與專項學法相結合,組織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學法用法相結合原則。采用領導幹部學法、綜合學法講座、業務學法培訓、個人自學多種學習形式,有步驟、有重點、重實效地推進學法工作。已按進度開展2次領導幹部學法,開展1次全街幹部學法培訓,選派業務骨幹參加全區統一組織的法製業務培訓班。同時,各科室分別根據自身的業務特色舉辦多次專業學法培訓。街道設立圖書角,將普法叢書納入學習材料,供幹部職工工間休息時學習。在職在編幹部全部通過年度學法考試。全街工作人員法治意識不斷增強。
三、深入推進政務服務工作,優化營商環境
(一)政務服務工作情況
落實《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街道行政職權和公共服務事項實施目錄的通知》(穗埔府辦〔2019〕6號)、《黃埔區民政局轉發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村(居)民委員會工作職責事項指導目錄》的通知》(埔民〔2019〕30號)要求,對街道行政職權和公共服務事項128項,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職責事項91項、取消和禁入的事項19項,組織學習培訓,予以公示宣傳,進一步創新基層治理,明晰規範區屬職能部門和街道之間的職權邊界,實現街道“有呼必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再實施目錄以外的審批或以其他名目變相審批,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做到放管結合。結合開展“好差評”工作,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則,不斷優化事項的運行流程,明確各環節承辦機構、辦理要求、辦理時限等。
通過清單公示、優化審批流程和規範審批程序,辦事效率有了進一步提高,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通過對政務服務過程加強監督管理,在規範辦證流程、及時發現問題、收集意見、提高辦證效率等方麵取得明顯成效,提高了居民群眾對我街政務服務工作的滿意度。
(二)政務公開工作
嚴格貫徹落實政務公開製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製,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把政務公開貫穿於政務活動全過程。同時,依法依規處理依申請公開服務。網站信息發布約90條。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1條,依據不同情形,及時給予申請人答複。
四、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科學民主決策更加健全
參照區有關重大行政決定的規定,嚴格執行《永和街會議製度》。在上半年,針對原《會議製度》執行中的不合時宜的地方,進行了修訂,進一步完善了街道的決策機製。
在單位內部文件法製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案件審核、合同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辦理等方麵,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全年審核、修改合同、協議共178份,出具書麵法律意見書7份,提供口頭法律谘詢服務100多次,參與相關重大會議討論,涉及賢江土地租賃、常春藤社區成立、征地拆遷、行政獎勵經費、大棚房拆除、相關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問題等,政府信息公開培訓1次,參與行政訴訟5宗、行政複議1宗,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2萬元。法律顧問的引入,提高了決策的科學性,降低了法律風險。
五、強化行政執法規範化,各領域執法工作公正文明
2018年,根據區法製辦要求,結合我街實際情況,製定了《永和街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分別就“法製審核範圍”、“法製審核內容”、“法製審核程序”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今年我街繼續落實該製度,執法部門執法責任分解到執法崗位,職權發生調整時,及時重新分解職責,相關製度和標準均在政府網站上公布。
六、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實現轄區平安穩定
全年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雲信訪係統、12345政府服務熱線共360宗,較上年度增長28%,辦結率100%。群眾投訴反映涉及的訴求主要集中在賢江社區土地糾紛問題、黃埔區有軌電車1號線項目征收補償問題、常春藤業委會成立問題及流動攤販亂擺賣問題等方麵。
強化糾紛就地化解,按照國家標準,完善了街道、社區兩級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設,成立了人民調解委會,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建立了社區兩代表一委員工作室,落實了一村居一法律顧問製度,把政府服務管理資源配置下移到社區、企業,利用公共服務資源,把信訪調解工作隊伍擴充到基層,把網絡延伸到各社區小組、企業。全年共調解糾紛51宗,簽訂了25份人民調解協議書,調解金額336萬元,調解成功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