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出租屋主及租住人員:
群眾在選擇租房住所時,除了看價格、位置、裝修、衛生條件外,更重要是考慮"安全"因素。房東是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責。為進一步規範出租屋管理,消除房屋消防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在此,呼籲廣大屋主和房屋承租人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相關工作。
一、必須足量配備相關消防器材(每一套出租屋必須配一個4公斤ABC幹粉滅火器),防盜網處需按規定設置逃生窗,消防通道必須直通天台。
二、公共空間、樓道、梯間、消防通道嚴禁亂堆放雜物、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
三、嚴禁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嚴禁拆卸電池到房間裏充電。
四、嚴禁使用直排式燃氣熱水器,嚴禁使用不符安全標準煤氣瓶和其他燃氣產品。
五、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日常注意檢查電線,防止老化、短路、漏電。
六、生產、經營、儲存、加工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內,確需設置在同一建築內,必須分開設置疏散樓梯。
七、外出期間務必關閉電源、火源、氣源、門窗,注意熄滅煙頭煙灰,做好防火防盜安全措施。
八、為了發生火警時能爭取時間自救,建議各租住人員自行為家人和自己購買一個防毒麵具。
九、若所有逃生路線都被大火封鎖時,請立即返回室內,使用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喊等方式向屋外發送求救信號,千萬不要盲目跳樓。
十、發生火警時,請第一時間選擇逃生自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不要觀望等待,請立即從疏散通道有序撤離;若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可撥打82067311穗東街道綜合保障中心舉報。
讓我們攜手同行,保護自己,關愛家人,共築消防安全堡壘,共建平安和諧有序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