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無障礙設施建設問題是一個國家和社會文明的標誌,我們要高度重視。”對於殘疾人而言,無障礙環境是其走出家門、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條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和社會全體成員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公共服務和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個基本元素。
廣州市黃埔區,一直擁有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創新基因,並貫穿於市域社會治理全過程。2021年以來,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基層自治、行業自律、綜合治理,切實保障殘疾人更加廣泛、公平地參與社會生活,黃埔區殘疾人聯合會、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在“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采取了一係列切實舉措,以愛之光照亮殘疾人前行的“路”。
一是創設“1+1+N”法律議事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與南方都市報於2020年9月8日簽訂了《關於守護公共利益合作框架協議》,這是該院首次嚐試在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引入“媒體智庫”搜集社情民意,實現了檢察機關與新聞媒體的良性互動,並創設公益訴訟檢察法律議事堂“1+1+N”模式。上述的成功經驗做法入選了“2020年廣州民生實事協商共治優秀案例”。自2020年11月以來,在黃埔區殘疾人聯合會的大力支持和參與下,黃埔區人民檢察院與南方都市報共同牽頭組織了三場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檢察法律議事堂,並在認真推動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老大難”問題解決。
二是探索第三方體驗評估模式。今年召開的兩次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檢察法律議事堂,均通過會議紀要的形式明確采取第三方體驗評估模式,即南方都市報對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黃埔區內不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情形予以跟進,並根據殘疾人代表的體驗效果出具評估報告。目前,南方都市報出具的五份評估報告已被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有效運用到作為考量行政機關“是否已整改到位的一個重要標準”。
三是完善檢群協同合作新機製。黃埔區殘疾人聯合會、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於2021年12月2日共同簽訂《關於殘疾人權益保護公益訴訟檢察的實施意見(試行)》,這是全市首份守護殘疾人的檢群協同合作機製。該實施意見分別從強化履職擔當、構建聯動機製、抓好專項監督、促進依法行政、社會公眾參與、發揮媒體作用、注重正麵引導七大事項提出具體措施,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督促協同跟進監督、推動落實主體責任、激活公益保護機製等方麵的積極作用,在較大程度上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