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3-12-13 來源:本網
(一)會同區相關部門編製園區總體發展規劃並負責統籌實施,研究園區開發建設方麵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二)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園區內的開發建設、投資促進、經濟發展和企業服務等工作。
(三)協調園區範圍內社會事務工作。
(四)協助落實區政府、管委會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措施。
(五)負責園區形象策劃及推廣。
(六)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