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元宇宙創新發展辦法》業經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實施。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
特此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開發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廣州開發區科技創新局
2022年4月6日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元宇宙創新發展辦法
第一條 為大力促進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增強現實/虛擬現實/混合現實(AR/VR/MR)等元宇宙技術變革與應用創新,貫徹落實《“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文件精神,推動元宇宙相關技術、管理、商業模式的產業化與規模化應用,培育工業元宇宙、數字虛擬人、數字藝術品交易等新業態和新模式,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開展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增強現實/虛擬現實/混合現實等元宇宙領域具有突破性與顛覆性數字技術研發並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
第三條 【推動創新集聚】培育並引進一批擁有數字孿生、腦機接口、增強現實/虛擬現實/混合現實等元宇宙關鍵技術,可麵向產業發展、社會治理、民生服務等各方麵提供元宇宙相關技術服務的軟硬件或平台型領軍企業。元宇宙相關專精特新企業入駐本區認定的“專精特新”產業園,租用辦公用房、生產用房且自用的,按照區專精特新政策,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對購置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購房價格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5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鼓勵園區內元宇宙相關企業向“專精特新”、“高精尖”方向發展。按照區專精特新政策,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扶持。(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四條 【支持技術引領】鼓勵企業及機構加強元宇宙相關技術的研發及標準製定。對元宇宙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實行“揭榜掛帥”,支持區內企業與國內外科研機構聯合攻關解決元宇宙領域“卡脖子”技術問題。按照區人才自由港政策,對成功攻克的項目按該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每年支持不超過10個項目。按照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對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且當年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上的元宇宙領域規模以上企業,按其研發費用增長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支持企業或機構參與國內外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等元宇宙相關標準研製,對主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製修訂的企業或機構,按照區質量強區政策給予扶持,單個標準最高資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第五條 【鼓勵應用示範】鼓勵企業推動元宇宙技術與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深度融合,探索工業元宇宙、數字嶺南風情、數字創意、數字文旅、數字藝術品交易、人才交流等具有黃埔特色的元宇宙標誌性場景。按照區信創政策,擇優遴選應用示範項目按其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鼓勵企業圍繞黃埔產業基礎部署元宇宙創新鏈,圍繞元宇宙創新鏈布局數字經濟產業鏈,帶動產業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重點聚焦人機交互、數字孿生、腦機接口、數字虛擬零部件等元宇宙核心技術的融合應用與集成創新,打造麵向三維數字空間、數字虛擬人、數字孿生工廠等元宇宙關鍵共性技術與通用能力的價值創新與公共服務平台。按照區“新基建”政策,擇優遴選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按其平台建設投入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與國家及省、市聯動支持具有發展前景、導向意義和創新性的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增強現實/虛擬現實/混合現實等元宇宙相關項目。按照區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對獲得國家、省、市扶持的,分別按扶持金額的100%、70%、50%給予資金配套,最高分別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
第六條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支持建設區域型以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等為核心的元宇宙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台,麵向全區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開展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品牌指導、谘詢、培訓、預警監測、運營等公共服務。按照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政策,對於新建的區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台,經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認定,按建設費用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每年對公共服務平台工作進行考核,通過年度考核的,每個公共服務平台支持50萬元。(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
鼓勵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元宇宙產業發展良好生態。按照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政策,支持元宇宙領域小微企業委托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托管,按實際發生托管費用的50%給予扶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扶持1萬元、最多扶持3年。(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
第七條 【加大人才引流】實施院士引領、領軍帶動、骨幹支撐工程,加強與大院大所合作,集聚一批元宇宙相關的高端人才項目,推動技術突破,搶占數字經濟發展製高點。按照區領軍人才政策,對元宇宙領域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創業資助與直接股權投資扶持。(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著力引進國際國內頂尖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AR/VR/MR等元宇宙相關人才及團隊,構建多層次人才梯隊,形成元宇宙人才雁陣格局。按照區黃埔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實際購房金額的8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購房補貼;對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法人單位年度所得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10%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收入獎勵。(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八條 【深化交流合作】鼓勵主辦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AR/VR/MR等元宇宙相關的重大交流活動。按照區IAB政策,對主辦高水平、高層次的產業峰會、重大論壇、創新大賽、學術交流等活動,經認定,按實際舉辦費用的30%給予補貼,最高給予1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九條 【創新基金支持】鼓勵設立元宇宙產業基金,吸引社會資本集聚形成資本供給效應,為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接口等元宇宙相關企業提供天使投資、股權投資、投後增值等多層次服務,打造元宇宙應用創新與產業發展集聚區。(責任單位:區金融局)
第十條 對帶動性強、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重點項目,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另行予以重點扶持。
“區專精特新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辦法》(穗埔工信規字〔2021〕5號);“區人才自由港政策”指《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幹措施(試行)》(穗埔組通〔2021〕26號);“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4號);“區質量強區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質量強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埔府規〔2019〕17號);“區信創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17號);“區“新基建”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加快“新基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0〕10號);“區先進製造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先進製造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1號);“區現代服務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2號);“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扶持和管理辦法》(穗埔府規〔2021〕14號);“區領軍人才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聚集工程實施辦法》(穗埔科規字〔2021〕4號);“區黃埔人才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穗埔組通〔2020〕17號);“區IAB政策”指《加快IAB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穗開管辦〔2017〕77號)。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裏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獲得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本辦法所引用的本區行政規範性文件,如因修改或重新製定被替代的,應當適用修改或者重新製定後的文件。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