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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114401120075262080/2021-00417 分類:
發布機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0-15
名稱: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文號: 發布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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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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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埔區各街道、鎮,區府屬各單位;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直屬各單位: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2021-2025年)》已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區金融局反映。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0月8日

  前言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和宗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經濟興,金融興;經濟強,金融強。經濟是肌體,金融是血脈,兩者共生共榮。”從全球主要國家轉型升級曆程來看,隨著經濟增長動力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切換,由於傳統銀行的風險偏好和預期收益率難以匹配戰略性新興產業需求,企業融資模式從信貸融資向直接融資轉變,上市企業市值占GDP比重也會上升。我區產業基礎雄厚,以先進製造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為代表的實體經濟在全市首屈一指。依托強大的實體經濟基礎,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引導資本、人才、知識、信息等創新要素加速集聚,全力打造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資本中心、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可持續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帶動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助力科技創新和產業結構轉型與升級,進而推動金融產業成為主導產業,這是我區加快構建科技創新、數字經濟帶動的現代產業體係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經濟與金融良性循環、共生共榮的必然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十三五”現代金融體係規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及省市金融“十四五”規劃等文件精神,借鑒國內先進地區金融業發展規劃,學習借鑒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等先進經驗,結合我區實際,特編製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近年來,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著力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風險,金融業保持穩健發展的良好勢頭,各類金融資源加速集聚,成為廣州區域金融中心的重要特色功能組團。

  (一)發展基礎

  1.產業基礎雄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是廣州市實體經濟主戰場,2020年全區地區生產總值達3662.67億元;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8033.36億元,占全市超40%;財稅總收入1303.77億元;規模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廣州市近73%。綜合發展水平位列全國國家級經開區第二,廣州高新區排名躍升至第6位,地區生產總值、上市企業數量、省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總數、高新技術企業數等6項指標居全國經開區榜首。

  2.創新創業活躍。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是廣州市科技創新主引擎,是全國唯一經國務院批準開展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區域、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科技部十大世界一流科技園區之一,科技創新能力穩居全國經開區第一。全區科技型企業超2萬家,高新技術企業達2109家。集聚戰略科學家91名、兩院院士46名、高層次人才1099名,居全市第一。擁有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14家,國家級眾創空間11家,形成“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區”創業孵化鏈條。

  3.營商環境優越。率先創建廣東省首個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2019年榮膺“中國營商環境改革創新最佳示範區”稱號,作為廣東唯一代表入圍“中國改革年度案例”,榮獲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頒發的“全球傑出投資促進機構大獎”,是當年唯一獲獎的中國機構。2020年獲評“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十佳產業園區”第一,連續2年營商環境指數位居全國經開區第一。

  (二)發展現狀

  1.各類金融資源加速集聚。截至2020年底,全區共有27家銀行設立了150個分支機構、6家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總部、43家地方金融機構。先後引進百度風投、創新工場等國內外知名風投機構,全區風投機構累計504家,管理資金規模約1008億元。設立10億元黃埔人才引導基金,撬動社會資本58.4億元,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創新創業企業提供25.6億元股權融資。2020年,全區新增存款682億元,存款餘額3159億元;新增貸款282億元,貸款餘額2072億元。全區金融業增加值達145.49億元,占全區GDP的3.97%。

  2.多層次資本市場快速發展。積極推動實體企業與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接,全區上市企業累計63家,居全市第一、全國開發區首位,總市值超1萬億元,企業上市首發融資和再融資累計超1580億元;上市高新技術企業累計44家,占全市一半以上;科創板上市企業5家,占全市83%;“新三板”掛牌企業累計129家,占全市1/4,是廣州市上市企業最集中、資本運作最活躍的區域。2020年4月,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正式推出“廣東省科技創新專板”。截至2020年底,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累計掛牌、展示企業達20701家,企業範圍覆蓋全省,實現融資和流轉交易總額1218.95億元,位居全國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首位。

  3.金融服務體係日益健全。搭建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創新服務超市(以下簡稱金融服務超市),建成建築麵積約450平方米的專屬活動空間,推出金融服務超市線上小程序、網頁平台與線下實體店,進一步增強麵對麵產融對接能力。設立全省首家知識產權金融服務中心,為科技型企業提供“一站式”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發揮“廣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廣州新三板企業路演中心”作用,打造“融資彙”“融智彙”“創享彙”三大投融資對接品牌活動。組建區上市企業聯合會、區新三板企業發展促進會等社會組織。引進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黃埔)研究院等機構,為金融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4.特色金融創新發展。推動設立國內首家大型商業銀行總行級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全省首家知識產權特色支行,建立了貫穿企業發展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資金供應鏈。先行先試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成功推出全國首支純專利資產證券化產品。設立規模為2000萬元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2020年,全區專利權質押融資26.13億元,位居全市第一,占全市37.29%。引進規模達6億元的廣州市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設立規模達6500萬元的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運營基金。設立規模為2000萬元的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截至2020年底,全區在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企業共計730家,獲批信貸額度64億元,占全市17%。打造國內首個經開區綠色金融標準體係,上線“開綠融”係統,落地全省首個排汙權質押融資項目。2020年,全區認定95家綠色企業和17個綠色項目,綠色保險保費超5000萬元,位居全市前列,綠色信貸餘額187億元。

  5.金融政策體係和發展環境持續優化。金融政策不斷完善,先後出台“風投10條”“金融10條”“綠色金融10條”專項金融扶持政策;配合“金鑲玉”係列產業政策及“民營及中小企業18條”“穩企6條”等政策出台十餘個金融配套扶持政策,涵蓋直接股權投資、貸款、企業上市掛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並購、金融人才等方麵。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積極貫徹國家、省、市關於P2P網絡借貸機構整治工作部署和安排,引導網絡借貸平台無風險退出。大力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有效維護了區域金融安全和穩定。

  (三)發展形勢

  當前,世界麵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金融治理和產業鏈布局出現重大變革。“十四五”時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麵臨的國內外環境和自身條件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金融發展麵臨重大機遇。

  1.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需求側管理深入推進。中國經濟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開啟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征程,國內市場空間廣闊,投資需求潛力巨大,發展韌性強,經濟長期向好的總體趨勢不會改變。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互相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為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新的空間,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我們圍繞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以及加快科技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等需求,加快發展科創金融、可持續金融。

  2.融資結構變革帶來資本市場發展機遇。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麵實行股票發行注冊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我國將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將進一步增強,以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結構將發生重大轉變,股票、債券、資產證券化等直接融資工具和手段應用將更加普遍,風投機構等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將更加穩健發展,這為我區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和風投機構,提升直接融資比重,推動創新資本形成和有效循環提供了有利條件。

  3.人民幣國際化引領金融深度開放帶來國際化發展機遇。“一帶一路”倡議、粵港澳大灣區等國家戰略加快推進,隨著《區域全麵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簽署落地,人民幣跨境使用範圍和領域將不斷擴大,人民幣作為國際結算貨幣、投資貨幣、儲備貨幣的功能將快速提升,我國金融業也將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競爭合作,開放水平和服務能力將進一步提高,有利於我區發揮中新廣州知識城作為中新兩國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的平台優勢,大力推進金融開放合作,積極發展跨境金融。

  4.科技創新催生金融變革。全球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前沿信息科技在金融領域應用範圍持續擴大,金融科技創新層出不窮,不斷以低成本、高效率優勢改造乃至顛覆傳統的金融運作模式,金融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勢不可擋,這為我區加快發展金融科技產業,積極推進金融科技創新和應用提供了良好機遇。

  5.金融業短板亟需補齊。對比天河、越秀等區域,我區法人金融機構數量偏少、資產規模和綜合實力偏弱,對經濟和財稅的拉動作用不明顯,與強大的實體經濟不匹配,是我區金融業主要短板。此外,區內銀行業分支機構較多,金融科技企業等新興金融業態、外資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數量偏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不夠,小微企業等某些重點領域獲得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夠,需要在“十四五”時期攻堅克難、加快解決。

  綜合判斷,“十四五”時期,我區金融發展總體上處於優化結構、提升能級、擴大開放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要深刻把握國際經濟金融秩序重構的機遇,緊緊圍繞加快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際國內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依托“雙區”建設重大機遇,加快建設創新資本中心、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可持續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在服務實體經濟的過程中實現金融業更高質量、更具效率、更高能級發展。

  二、總體要求

  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全力打造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資本中心、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可持續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及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際金融樞紐、廣州建設區域金融中心的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以加速集聚創新資本、壯大金融組織體係為突破口,以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係為著力點,以提升金融科技水平為支撐,努力把金融業打造成為支柱產業,為我區加快構建科技創新、數字經濟帶動的現代產業體係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重要引擎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為我國科創金融、可持續金融等特色金融創新發展作出示範貢獻。

  (二)發展原則

  ——堅持服務實體。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血脈通,增長才有力。從服務全區實體經濟的內在需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痛點出發,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吸引集聚各類金融要素,加大實體經濟的金融資源供給,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全麵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堅持特色發展。發揮我區產業基礎雄厚、創新創業活躍的優勢,緊密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方向,聚焦發展科創金融、可持續金融、金融科技等重點特色金融,打造特色金融高地,探索、形成特色金融助力現代產業體係建設的有效路徑,走出具有區域特色的現代金融發展之路。

  ——堅持開放發展。搶抓“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戰略契機,發揮金融產業政策優勢,探索與港澳及國際在科創金融等領域規則對接,瞄準港澳、新加坡等重點區域拓展金融開放,在開放競爭中拓展發展空間、提升創新水平、實現互利共贏。

  ——堅持創新發展。在有效防控金融風險的同時,加快體製機製創新,集中有限資源、攻堅克難,力爭在風投創投、資本市場、產融結合、金融科技應用等重點領域取得更大突破,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以金融創新推動產業發展。

  ——堅持防控風險。金融穩定是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要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服務實體經濟更好地結合,及時發現、準確識別、有效處置金融風險隱患,確保金融業穩健有序運行,推動金融業持續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互動、共生共榮、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

  遵循“增優勢、強特色、補短板”發展思路,以資本市場為牽引,吸引創新資本集聚,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領域傾斜,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進而促進產業和企業可持續發展,實現服務實體經濟與培育壯大金融業相結合,力爭到2025年,把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建設成為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資本中心、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可持續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

  ——建設創新資本中心。發揮科創企業集聚優勢,積極引進培育風投創投機構,加快發展天使投資,鼓勵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加速創新資本形成,強化企業上市資本支撐。完善全鏈條服務,積極發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大力推動企業上市和掛牌,鼓勵企業開展市場化並購重組,利用資本市場做強做優,加速創新資本有效循環。

  ——建設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完善科創金融體製機製,健全科創金融組織體係,發揮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引導創新資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創新發展知識產權金融,積極探索“科創金融+產業鏈金融”“投貸聯動”等金融服務新模式,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創新活動規律、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鏈,助力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建設可持續金融中心。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金融支持產業可持續發展、綠色轉型升級為主線,大力培育發展綠色金融組織,積極推進產融對接,創新綠色信貸、基金、保險、碳金融等產品和服務,拓寬綠色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探索發展社會影響力金融,成為我國金融助力工業園區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典範。

  ——建設金融科技高地。以廣州加快建設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為契機,抓好政策落實,大力引進優質金融科技企業,加快培育發展金融科技產業,推進金融科技在科創金融、供應鏈金融等領域創新應用,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增強競爭力,提升融資精準化服務水平。

  表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指標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屬性

2020年

完成值

2025年

目標

總體指標

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

預期性

7.1

8

金融業增加值(億元)

預期性

145.49

269

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

預期性

3.97

5

金融組織

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總部(家)

預期性

6

10

風投機構(家)

預期性

504

900

風投機構管理資金規模(億元)

預期性

1008

1500

地方金融機構(家)

預期性

43

60

資本市場

上市企業累計數量(家)

預期性

63

100

注: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預期“十四五”期間我區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8%左右。

  三、主要任務及政策措施

  (一)優化金融業空間布局,促進金融要素集聚發展

  優化金融資源布局,高標準打造現代金融“一核三區”,主動融入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建設,彙集機構、人才、業務和資金,在廣東建設金融強省、廣州構建與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功能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服務體係中強化“黃埔支撐”。

  1.大力建設科學城金融核心功能區和科創金融集聚區

  銜接總體產業布局,發揮科學城總部經濟區、商業中心、綠地中央廣場、科彙金穀等集聚區的帶動作用,提升廣州金融創新服務區能級,強化科學城金融核心功能區定位。大力引進法人金融機構、總部型金融項目和風投機構,優先支持龍頭型、具有較大行業和區域影響力的金融企業總部建設,積極引導上市公司、掛牌企業集聚發展。大力建設科創金融集聚區,東起總部經濟區,西至綠地中央廣場,沿科學大道探索建設科創金融大街,與科技部火炬中心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支持引進、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服務機構,助力科學城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智造中心。

  2.加快建設三大各具特色的金融集聚區

  (1)加快推進知識城中心城區金融板塊規劃建設。充分發揮知識城作為全國唯一經國務院批準的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區平台優勢,加快推進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區建設,推動設立知識產權金融專營機構和服務機構,深入推進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助力知識城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加快建設中國風險投資知識城大廈,引導風投機構集聚發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可持續金融中心,積極引進和培育綠色金融專營機構、認證機構、研究機構。發揮知識城作為中新兩國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平台優勢,探索設立“一帶一路”金融服務基地,積極對接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支持境外金融機構在知識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打造國際化金融創新資源集聚地。

  (2)推動廣州第二中央商務區(黃埔片區)建設金融科技集聚區和貿易金融服務區。發揮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產業優勢,推動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魚珠片區)建設金融科技集聚區,與國際金融城聯動發展,重點引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隸屬於金融機構的金融科技公司等主體。把握黃埔港打造新貿易創新中心契機,推動建設貿易金融服務區,發展貿易結算、貿易融資等金融業態,服務數字貿易等新業態新模式。

  (3)推動西區建設航運、物流金融服務區。發揮廣州開發區西區良好的區位、港口和岸線資源優勢,結合產業轉型和港口航運發展需求,圍繞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和保稅物流園區建設,重點發展航運金融、物流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國際結算、航運融資、銀團貸款、保值避險等全方位、專業化的金融服務。鼓勵設立物流金融服務平台、跨境電商資金結算平台,加大對多式聯運、冷鏈物流、醫藥物流等重大高端物流項目和跨境電商企業的金融支持。

  (二)壯大金融組織體係,增加金融資源有效供給

  千方百計抓好金融招商,全力以赴引進各類優質金融機構,豐富金融業態,壯大機構實力,打造頭部機構,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差異化的金融組織體係,持續穩步提高金融業對全區經濟增長、財稅的貢獻度。

  1.積極引進各類金融機構

  紮實做好“金融10條”等金融產業政策招商項目落地政策兌現工作,加大招商力度,積極引進銀行、證券、保險、資產管理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總部,采取“一企一策”支持重要的法人金融機構總部落戶我區。積極協調上級部門,鼓勵大型企業、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持牌法人金融機構,重點推動設立民營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填補相關領域法人金融機構空白。抓住當前國內保險行業“產銷分離”契機,積極引進保險經紀、保險代理等法人金融機構。實施精準招商,大力引進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等金融機構的一級分支機構,重點引進證券和保險一級分支機構,服務區內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大力引進具有法人資格或直接隸屬於法人金融機構的研發中心、支付結算中心、信息中心、資金運營中心等功能性機構。鼓勵金融軟件企業和金融信息外包企業發展,大力引進資產評估、征信、信用評級、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優質金融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規範化、專業化、品牌化發展。

  2.做大做強持牌法人金融機構

  支持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建設智慧銀行,發起設立理財子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推動傳統信貸與投行業務聯動,提升零售銀行業務規模,開展投資理財服務、債轉股投資等業務,創新“三舊”改造、教育醫療民生工程等領域信貸產品和服務,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打造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支持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升資本實力,統籌、協調公司境內外資源,全麵推進投資銀行、財富管理、交易及機構、投資管理四大業務戰略轉型和升級,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品牌影響力的現代投資銀行。積極對接區內科技型企業,為區內企業提供證券發行保薦、財務顧問、股權投資、產業發展研究等專業化服務。支持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增資、IPO等方式做大淨資本規模,深挖區域資源,做強投資、財富管理、投行等業務,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一流精品特色證券公司,力爭2025年總體排名進入行業中上遊。支持廣發期貨有限公司鞏固國際化先發優勢,積極開展資管倍增計劃,大力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滿足實體企業鎖定采購價格、降低庫存成本等風險管理需求。支持廣州黃埔融和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黃埔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展成為治理完善、運作高效、經營規範的現代化社區特色精品銀行。

  3.做優做強地方金融業態

  (1)做強做優做大區屬國有金融資本。支持廣州開發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開展市場化、專業化科技金融園區運營,實現科技金融、產業投資與科技園區的全方位資源協同,通過並購、設立等方式豐富金融牌照,通過資本運作盤活金融資源,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頭部旗艦。支持科學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加大對優質金融股權的戰略布局,做優做強保險經紀、創業投資、融資租賃等業務。支持廣州開發區產業基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承接好政策性基金運營,聚焦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硬科技產業股權投資,強化招投聯動,加強與國家和省、市國有企業等戰略投資者合資合作,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區內項目。支持廣州高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拓展以風投創投、融資租賃等為特色的產業金融業務。支持知識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引入多層次資本運作平台,打造創新金融、科創金融服務平台。支持廣州開發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圍繞IAB、NEM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股權投資,構建“上市公司+基金+直投”投資架構,推進金融資本與產業協同融合。支持其他區屬國企圍繞主業,做精做優金融業務。

  (2)規範發展地方金融機構。支持各類優質資本在區內設立融資租賃公司,重點支持大型製造業企業設立麵向中小微企業的專業型融資租賃公司。通過新設、增資、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強區屬國有融資擔保體係,鼓勵融資擔保公司與金融機構合作。支持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開展資產證券化、同業拆借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商業保理公司圍繞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等業務完善相應的產品和服務,穩健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

  (三)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加速創新資本形成和有效循環

  搶抓資本市場注冊製改革曆史機遇,吸引國內外風投機構加速集聚,完善上市全周期服務鏈,引導企業開展市場化並購重組,積極發展各類要素交易市場,發揮資本市場對創新要素的引領、帶動、激勵作用,持續提升金融配置創新資本的能力和效率。

  1.大力發展風投機構

  優化中國風險投資科學城大廈,設立中國風險投資知識城大廈,拓寬風投機構空間載體。大力引進專注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風投機構,鼓勵條件成熟的商業銀行設立從事股權投資的全資子公司,積極引進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吸引國內外優秀投資機構在我區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完善“天使投資—風險投資(VC)—私募股權投資(PE)”一體化股權投資鏈,支持創新型初創企業快速成長。鼓勵風投機構提升投研能力和投後管理水平,做大做強培育形成一批國內知名的風投機構。優化創業投資企業市場準入環境,支持舉辦投融資對接、行業研討交流等高水平活動,營造適宜風投機構發展的生態環境。爭取金融監管部門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拓寬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在區內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主要投資硬科技、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的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份額。

  2.完善企業上市和掛牌全鏈條服務

  吸引有潛力的區外企業落戶,促進上市掛牌後備企業集聚。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的思路,定期對全區企業進行篩選、走訪,分類、分層建立擬上市掛牌企業庫,為企業提供輔導、培育和融資對接服務。立足黃埔“萬億製造計劃”,實施中小企業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建立上市聯合工作機製、服務顧問製度,針對性加強培育和輔導,形成“種子層”“青苗層”“金穗層”擬上市企業梯隊,推動企業赴科創板、創業板等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中小微企業赴“新三板”、廣東股權交易中心、中證報價私募股權市場掛牌融資,促進“智穀氫穀藥穀美穀納米穀”五穀豐登產業蓬勃發展。實施“知識產權助力科技型企業上市工程”,降低企業上市知識產權風險。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高新區開發建設主體上市,拓寬高新區開發建設融資渠道。

  3.鼓勵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做強做優

  用好再融資獎勵政策,支持上市企業通過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方式實現再融資,支持掛牌企業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私募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實現再融資。通過提供專業培訓、對接服務機構等方式,支持上市掛牌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引導上市掛牌企業聚焦主業加大研發支出、完善治理結構,通過高質量發展做大市值。支持社會資本在區內設立並購基金,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並購金融中心,為企業開展並購重組提供資金支持。用好並購中介費用補貼、貸款貼息、獎勵等扶持政策,重點支持上市企業開展以高端技術、高端人才和高端品牌為重點的並購重組,通過整合頂尖技術、管理團隊等資源做大做強,形成一批龍頭上市企業。鼓勵資產質量不高、運行狀況欠佳的上市掛牌企業借助並購重組實現轉型升級,重新煥發活力。通過貼息、發行費用補貼等方式,支持企業通過發行創新創業債、私募可轉換債券、中期票據等債券產品獲得融資,優化債務結構。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量身定製債券承銷、境外發債等服務,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企業發行債券提供擔保增信,完善企業信用增進機製、償債保障機製,提升債券評級。

  4.積極發展要素交易市場

  (1)打造全國一流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發揮全省(深圳除外)唯一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優勢,高質量建設以“一板兩層六平台”為主要內容的“廣東省科技創新專板”,為全省科技創新能力突出、具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企業提供掛牌展示等服務。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鼓勵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探索開展非上市商業銀行股份轉讓、可轉債、資產證券化等業務試點。鼓勵廣東股權交易中心設立生物醫藥產權交易專板,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2)積極發展各類新型要素交易市場。支持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推進排汙權交易平台、自然資源交易平台、資源金融服務中心等平台建設,探索用能權交易等業務,完善資源定價機製和交易規則,打造“互聯網+環境與資源要素配置+環保產業服務”綜合型交易與服務平台。支持廣東省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推進文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文化藝術品交易平台、版權交易平台、文旅投融資服務平台建設,打造綜合性文化服務平台。推動廣東省大數據流通與交易基地建設,探索建立數據交易服務市場和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體係。支持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推進金融司法服務中心、地方特殊資產服務中心、普惠金融服務平台等平台建設,依法依規為各類金融資產非公開交易提供掛牌、登記、托管、交易組織、清算交收等服務。支持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完善標準化交易流程,加強國際化建設,創新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知識產權交易及見證、知信保、智托管、專利評估、智轉化等專業服務,化解知識產權流轉交易難、處置變現難問題。

  (四)大力發展科創金融,服務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係,構建符合科技創新活動規律、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鏈,進一步發揮科創金融促進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倍增效應,為我區打造全國一流的硬科技創新先行區和區域性創新高地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1.完善科創金融體製機製

  主動對接國家、省、市科技和金融部門,形成縱向聯動、橫向互動的科創金融工作機製,加強科創金融統籌協調。爭創國家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相結合,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獎勵補貼、投資引導等政策工具,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支持科技創新。支持區屬國有創投機構專業化整合,依法合規實施股權激勵和跟投,建立容錯免責機製,探索混合所有製改革,建立健全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機製,提升投資活力。開展科技金融工作站、特派員和顧問團試點,建立覆蓋優秀孵化器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創新金融服務網絡。鼓勵區內金融機構邀請科技專家參與科技型企業授信項目評審、提供行業知識培訓、參與投貸聯動試點業務貸前調查等,完善科創金融外部保障機製。

  2.健全科創金融組織體係

  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戰略布局,探索設立服務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特色銀行,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設立分行和科技支行、知識產權支行等專營機構。鼓勵保險機構設立科技保險分公司等專業機構。支持區屬國企設立科技融資租賃、科技小額貸款、科技融資擔保等機構,積極拓展科創金融業務。引導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製,落實授信盡職免責機製,建立差異化不良率等考核指標,基於科技型企業成長周期前移金融服務,強化現金流監控,有效降低科技型企業融資中的信息不對稱。鼓勵知識產權金融專營機構建立適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查和獎懲製度,通過單列信貸計劃、專項考核激勵等方式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快速發展。

  3.創新發展知識產權金融

  完善風險補償和分擔機製,創新知識產權質押物處置方式,鼓勵推廣專屬產品和基於大數據的融資產品,開展線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化發展。鼓勵商業銀行降低企業門檻,讓更多科技型小微企業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積極探索專利許可收益權質押、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質押等新模式,依靠企業的無形資產提供組合融資,提升企業知識產權複合型價值。支持設立知識產權基金,鼓勵知識產權基金與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合作,推動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高質量專利的培育和轉化。優化完善區知識產權運營發展基金運作機製,加大對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支持力度。引導風投機構加大知識產權領域的投資力度。深入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以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鏈條或產業集群知識產權組合為基礎,構建資產池,發行市場化、可持續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最大程度實現知識產權價值。大力推廣專利執行保險、侵犯專利權責任保險、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險、知識產權綜合責任保險等險種,加大對出口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的服務和保障。

  4.引導風投機構投早投小投科技

  建立健全引導基金財政資金持續投入機製,打造覆蓋早期、初創期、成長期、並購投資等風投業務全鏈條的引導基金體係,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固鏈、補鏈、強鏈。整合存量引導基金、優化運行管理機製,探索設立科技創新創業投資母基金,用好用足“黃埔人才引導基金”,發揮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產業投資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區內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幫助企業渡過早期“死亡穀”。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產業集團等產學研優勢,加強和風投創投機構合作,優化提升“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全鏈條金融服務體係,發揮國投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作用,支持我區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試驗證和成果轉化基地。鼓勵風投機構與新型研發機構合作,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孵化+股權投資”服務。

  5.加大科技創新普惠金融支持

  做大做優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推動銀行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建立符合科技型企業特征的信貸審批和風控製度,建立綠色通道,推廣“遠期共贏”等利率定價機製,化解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引導銀行機構推廣“人才貸”“供應貸”“稅易貸”等信貸產品,強化金融對“中小企業能辦大事”先行示範區建設的支持。鼓勵推廣“科技立項貸”,為重大科技創新及研發項目提供長期貸款支持。鼓勵銀行機構為科技型企業、科研機構及其項目團隊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科研設備抵押、科研用地抵押等全鏈條貸款產品,為科技創新人才提供生活、創業、住房等全鏈條金融服務。支持銀行機構為科技型企業並購重組提供並購貸款,幫助企業做大做強。

  6.積極探索科創金融服務新模式

  鼓勵新能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業鏈核心企業發起設立供應鏈金融公司、與金融機構合作設立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共同開發服務於產業鏈上下遊中小微企業的金融產品,積極探索“科創金融+產業鏈金融”融資模式,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鼓勵銀行機構與外部風投機構合作,創新投貸聯動模式,為企業提供“貸款+外部直投”和“貸款+遠期收益”等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加強境內外分支機構聯動,針對企業境內外戰略引資、海外並購、融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提供融資支持、流動性管理和外彙服務等綜合性金融服務。鼓勵保險機構推廣履約保證保險、立項貸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險種,創新“人才保”係列產品,分散轉移創新創業風險。加強與保險資金對接合作,推動保險資金以股權、基金、債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形式,直接支持科技項目和科技型企業發展。鼓勵融資租賃機構為科研機構研發設備采購與維護、產業化項目生產線建設提供專業服務,探索開展“租賃+創投”業務。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票據擔保、履約擔保、信用擔保等專業服務。

  (五)積極發展可持續金融,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發揮製造業產業優勢,以金融支持產業可持續發展、支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為主線,大力發展以綠色金融為主要內容的可持續金融,促進社會、人口、環境、資源協調發展,成為我國金融助力工業園區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標杆。

  1.大力培育發展綠色金融組織

  鼓勵商業銀行在區內設立綠色支行、綠色金融創新中心等專營機構,參照“赤道原則”開展綠色金融業務。鼓勵設立綠色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綠色融資擔保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整車生產或銷售企業發起設立汽車金融公司,開展新能源汽車相關金融業務。優化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可持續金融中心,積極引進綠色金融認證評估機構、環境谘詢類公司、學術類研究機構等服務機構,為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專業服務。

  2.大力推進綠色金融產融對接

  完善“開綠融”綠色金融產融對接係統,推動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建設“綠創通”融資對接平台,積極對接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融資對接係統,提高產融對接效率。抓住全區可持續發展重點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組織信貸、保險、融資租賃等產融對接會,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綠色企業發展、綠色項目建設、綠色技術創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充分運用“廣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廣州新三板企業路演中心”等平台,推動綠色企業與風投機構合作,滿足綠色企業融資需求。

  3.積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加快設立綠色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為銀行機構開展綠色貸款提供風險補償。探索構建環保信用信息共享機製,建立綠色貸款正向激勵機製。支持銀行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的能源效率貸款、節能減排專項貸款等領域的綠色信貸產品,推廣環境權益質押融資、生態補償質押融資等產品,支持企業汙染物排放技術改造、生態環保業務開展。設立綠色產業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區內綠色企業和項目。推動廣州開發區灣頂新動能產業投資基金、氫城成長產業投資基金等綠色基金專業化運作,助力打造千億級綠色能源產業。鼓勵保險機構推廣綠色建築性能責任保險、裝備保險、藥品置換責任保險等創新型綠色保險產品,引導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債權、資產支持計劃等方式,支持軌道交通工程、綠色建築、新能源汽車產業等領域綠色項目建設。支持設立綠色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探索綠色設備或產品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預付款質押融資等服務,支持綠色產品生產和銷售。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碳債券、碳遠期、碳期權、碳基金、碳資產回購、碳排放權抵質押融資等碳金融產品,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

  4.積極拓寬綠色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支持市場前景廣闊、成長性好的綠色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支持上市掛牌綠色企業通過增發、發行可轉換債券等形式募集資金,用於綠色項目建設。鼓勵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做優做強“綠色環保板”,為綠色企業提供掛牌、融資等專業服務。建立中小企業綠色債券擔保風險補償機製,緩釋融資擔保機構風險,推動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綠色公司債券、綠色企業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支持融資規模大、期限長的綠色項目利用綠色永續票據、綠色可續期債券拓寬融資渠道。

  5.探索發展社會影響力金融

  推進綠色金融與責任投資、影響力投資、藍色金融的融合創新和發展,為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提供支撐。引導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在追求經濟回報的同時注重社會回報,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主動開展社會影響力投資。推動區內上市公司探索開展ESG信息披露,積極承擔社會責任。鼓勵社會資本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慈善和社會公益事業。

  (六)加快發展跨境金融,推動形成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

  穩步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全麵推進跨境投融資創新,充分發掘我區與香港、澳門、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的合作潛能,深化金融國際交流和合作,賦能產業鏈重構升級。

  1.穩步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

  搶抓國家加大金融業開放曆史機遇,積極對接境外優質金融資源,精心遴選重點招商對象,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港澳等境外銀行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等方式在我區拓展業務,支持商業銀行與境外銀行聯合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鼓勵外資在我區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公司等非銀行法人金融機構,支持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區設立資產管理、營運、研發、後援服務等功能性總部。

  2.全麵推進跨境投融資創新

  推動區內銀行機構對接其分行、總行及金融監管部門,積極參與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本外幣合一的賬戶、跨境理財通等政策試點。爭取金融監管部門支持粵開證券、廣發期貨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結售彙業務,為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彙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彙衍生品業務。推動區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貿易新業態外彙管理改革、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跨境貸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等業務。用好國家外彙管理局擴展外債便利化試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跨境融資政策,支持區內中小微創新型企業在外彙局核定規模內借入境外低成本資金。推動銀行機構積極參與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Ⅱ、Ⅲ類銀行結算賬戶試點,優化銀行賬戶開戶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貿易融資項下跨境資產轉讓業務,並納入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鼓勵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探索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金融資產跨境轉讓。

  3.大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

  與香港交易所探索建立長期、穩定的對接機製,加強企業上市、投融資的指導與培訓,幫助區內企業赴香港上市、發行債券、開展並購重組。深化與中華(澳門)金融資產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幫助企業赴澳門發行債券。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互認互通,鼓勵企業以港澳知識產權為載體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港澳銀行開發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為區內企業發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投資機構在我區設立私募股權基金,鼓勵風投機構聯合港澳投資機構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廣州)產業協同發展基金、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區內金融機構與港澳金融機構加強綠色金融合作,探索區內綠色金融對接平台對港澳金融機構開放。支持舉辦港澳知識產權金融、科創金融、可持續金融、金融科技等主題的研討會、講座、培訓、展會等活動,吸引港澳地區協會及金融機構參與,積極參與推動穗港澳金融常態化交流合作。

  4.全麵拓展與新加坡金融合作

  依托中新知識城合作母基金,探索合作設立知識產權運營基金、金融科技基金等,拓展與新加坡在科創金融、綠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等領域合作。推進與新加坡交易所等境外資本市場合作,支持區內企業赴新加坡上市、發行債券。支持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與新加坡國際知識產權交易所在知識產權交易平台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等方麵開展合作。支持廣州商品交易所與新加坡商品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合作,爭取政策支持,開發和國際市場接軌的衍生品。推動區內金融機構與新加坡金融機構交流合作,探索深化中新在金融機構雙向設立、金融業務創新、金融人才培養、項目合作、信息共享等方麵全方位合作。

  5.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金融交流合作

  鼓勵風投機構發起設立美元投資基金,投資以色列和歐洲等地高科技項目。鼓勵金融機構、社會資本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境內外金融機構為區內企業開展海外投資、技術輸出、跨境並購等提供融資支持、金融服務。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強與境外大型金融機構、金融研究機構在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人才培訓等方麵合作。

  (七)加快發展金融科技,推動金融發展提質增效

  以廣州加快建設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為契機,引進培育金融科技龍頭企業,推動金融科技創新,推進金融科技與金融業務融合發展,提升金融服務質效,促進金融創新,助力我區打造數字引領的智慧之城。

  1.加快培育發展金融科技產業

  規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中心,打造灣區綠色化工數字交易園區,加快完善區域專業配套服務,聚焦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前沿領域,從推廣應用、產業生態、平台要素聚集、人才吸引等多個維度,營造良好的金融科技發展環境,形成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金融科技產業集群。做好“金融科技10條”等金融政策兌現工作,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支持持牌金融機構的重大金融科技項目、金融科技企業落戶我區,支持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發起或參與設立金融科技企業。推動設立金融科技產業投資基金,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資金融科技創新創業企業和項目。支持廣電運通等金融裝備製造企業加大金融科技研發和應用投入,力爭成為全國知名的金融科技龍頭企業。

  2.加快發展數字金融

  支持銀行、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通過內部孵化、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與外部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加強金融科技研發與應用,優化盈利模式、業務形態及獲客渠道,加強風險控製,實現金融服務向主動化、個性化、智慧化轉型發展,降低運營成本。支持金融機構妥善應用分布式數據庫,創新開展直銷金融、分布式結算、實時交易監控等業務創新。支持法人銀行應用編程接口(API)、軟件開發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探索開放銀行發展新模式。支持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加強人工智能等技術在資產配置、風險計量方麵的應用,創新開展智能投顧、智能投研等服務。鼓勵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商業保理等機構運用數據挖掘、機器學習等技術優化風險防控數據指標、分析模型,精準刻畫客戶風險特征,提高風險識別能力。支持融資租賃機構利用物聯網等技術實現對租賃物的有效管理,應用區塊鏈技術解決租賃資產登記信息共享問題,提升經營效率和核心市場競爭力。

  3.深化金融科技創新應用

  探索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在深化銀稅合作、融資對接等金融領域的應用。鼓勵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等交易場所運用分布式賬戶、區塊鏈等技術開展交易撮合、登記結算和信息披露等業務創新,提高交易安全性、透明度和效率。支持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與製造業、跨境電商等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共建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以打造貿易創新高地為契機,支持物流金融解決方案領先企業來我區設立區域總部,充分利用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現代技術,完善物流金融服務體係,促進貨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向我區聚集。

  4.優化金融科技配套服務體係

  鼓勵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金融科技企業在我區設立金融科技人才培養基地或人才培育機構,支持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黃埔)研究院加強金融科技複合型人才培養。鼓勵區內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投資機構聯合搭建金融科技產業交流合作平台,促進金融科技領域供需對接,幫助金融科技企業拓展市場。創新數據共享模式,在推動更多的政府部門與金融機構實現數據共享和業務互通的基礎上,促進政務數據更廣泛地應用於金融領域,助推“放管服”改革和金融業務創新。

  (八)優化金融營商環境,助力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

  完善金融信貸營商環境,營造優質的信用環境、人才發展環境和法治環境,不斷提高金融資源和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便利性、可持續性,增強普惠性,為我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1.營造優質便利融資環境

  鼓勵金融機構利用數字技術,創新對新業態、新模式、新主體的金融支持。支持商業銀行規範發展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降低成本,提高民營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綜合運用風險補償、貼息、融資對接等工具,支持銀行機構加大對重點產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的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支持具備條件的區屬國企聯合社會資本設立城市更新基金,推動城市空間結構優化和品質提升。支持銀行機構積極爭取中國人民銀行的中小微企業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支持,以批發資金轉貸的形式與政策性銀行合作,降低企業貸款成本。對企業融資產生的銀行利息、債券利息、保險保費等給予補貼,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購買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貸款優惠政策,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增信,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2.優化完善金融服務和產融對接平台

  健全金融創新服務超市,圍繞知識城、生物島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地加強線下實體店建設,強化網絡化配套服務,建設製度化、常態化的“融資彙”“融智彙”“創享彙”等產融對接品牌活動。搭建民營及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及融資對接平台,整合散落在政府部門、公共事業單位及企業的水、電、氣、稅、社保等信息數據,精準描摹企業信用畫像,與“粵信融”“中小融”“信易貸”等重大綜合性金融服務平台對接,提升融資對接效率和精準性。設立首貸、續貸服務中心,安排專人駐點辦公,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產品介紹、業務受理等服務,提升企業首貸、續貸業務辦理效率。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首貸、續貸產品研發,對市場前景好、暫時有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不壓貸,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基礎上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健全知識產權金融服務中心,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基礎信息數據庫,打造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評估、融資服務、信息谘詢、政策申報、技術轉化對接等功能的線上線下一體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平台,打通輕資產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支持“廣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廣州新三板企業路演中心”規範運作,采用“現場路演+網上直播”的方式向專業投資機構推介展示區內科技型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

  3.營造優質的金融人才發展環境

  發揮政策優勢,及時解決高層次金融人才落戶、醫療、社保、子女教育、證照辦理、職業培訓等方麵的實際困難,積極引進國內外高層次、創新型、國際化金融人才。鼓勵金融機構在我區設立人才培育機構,支持設立和引進各類金融教育和認證機構,為金融從業人員獲取執業資格提供便利條件,優化金融人才發展環境。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建立、優化金融人才激勵機製,激發金融人才創新活力。

  4.加快發展金融研究機構

  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金融智庫,辦好亞洲金融智庫年會,搭建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交流合作平台。支持高校、金融機構在我區設立金融研究院、金融研究基地等主體,推動設立中央財經大學黃埔國際學院,發揮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黃埔)研究院作用,為金融部門製定金融政策、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勵龍頭企業、知名谘詢機構、金融機構在我區設立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究院,加強資金鏈、人才鏈以及產業鏈等多方融合。

  5.培植良好的金融信用環境

  做好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和整理,完善區公共信用信息係統暨企業信用信息係統,有效銜接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支持民營及中小微企業快速發展。鼓勵第三方機構根據企業資質許可、質檢、訴訟、納稅、生態環境等信息開展企業信用評級,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風險共擔、安全保護機製。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企業信用信息開發更多與企業信用、信用評級相結合的金融產品,拓展守信企業的免抵押、免擔保信用類貸款應用場景,對信用好的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在授信、利率、服務等方麵給予優惠支持。

  6.營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

  支持設立金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加強金融知識產權保護。設立黃埔區金融業協會,充分發揮區上市企業聯合會、區新三板企業發展促進會等金融行業組織的促進作用,鼓勵行業組織承辦投融資對接、研討交流、專業培訓等各類組織活動,為金融機構、企業搭建交流平台。強化金融科普教育,推進金融知識普及。支持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打造“金融司法服務中心”,為各類金融機構的電子合同簽約、存證、取證、網絡仲裁、金融債權掛牌處置等提供全周期一站式解決方案。

  (九)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推動金融健康發展

  樹立底線思維,毫不鬆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提高金融風險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大力推進全區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

  1.強化地方金融風險監測

  配合省、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地方金融機構及其活動實施風險監測和妥善風險處置。鼓勵地方金融機構成立黨的組織,常態化開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宣傳活動,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提升地方金融工作服務黨的事業和國家建設大局成效。推進地方金融機構行為規範製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探索推廣地方金融機構首席風險官製度,築牢合規經營和風險防控的第一道防線。

  2.應用金融科技加強金融風險防控

  鼓勵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企業合作,爭取納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產品、服務創新,但不得利用創新名義規避監管、違法違規從事金融活動。鼓勵金融機構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優化風險防控數據指標、分析模型,提高金融業務風險識別和處置的準確性。積極配合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深化“五鏈協同”監管與服務體係建設,充分發揮“監管鏈”“風控鏈”“征信鏈”“司法鏈”“服務鏈”的協同效應。

  3.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防範政府、國企隱性債務風險,完善企業重大經營危機預警和救助機製。穩步推進P2P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在法律、行政法規框架內依法維護廣大出借人合法權益。發揮我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作用,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完善打擊處置機製,嚴厲打擊各類以偽創新、不當創新為名從事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配合公安機關、市場監管局、各行業主體主(監)管單位加強對非法放貸違法犯罪活動的聯合打擊整治。打擊逃廢債務違法違規行為,通過信用聯合懲戒等方式在社會營造“重合同,守信用”金融文化氛圍。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嚴厲打擊證券市場違法活動,依法有序化解部分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和債券違約風險。

  4.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

  運用各種新聞信息媒介開展金融風險宣傳教育,促進公眾強化金融風險防範意識,樹立“賣者盡責、買者自負”“收益自享、風險自擔”等良好金融投資消費理念。建立健全常態化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金融活動宣傳教育工作機製,推動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實現廣覆蓋。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非法放貸等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落實非法集資舉報獎勵機製,營造廣大群眾對非法金融活動能識別、不參與、敢揭發的社會正能量氛圍。

  四、保障措施

  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麵領導,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和評估工作,保障各項措施落地落實,推動規劃目標順利實現,充分發揮規劃對全區金融業發展的推動和引領作用。

  (一)強化組織領導

  在區政府、管委會的領導下,各相關部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實施,加強統籌、密切配合、高效執行,強化規劃和政策製定、執行與監督的相互銜接,及時研究解決金融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按照分工落實、分階段推進和係統化實施的原則,切實推進規劃實施。

  (二)加強資金和用地保障

  做好壯大金融組織體係、打造金融業發展重大平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打造特色金融高地等方麵政策的資金保障,加大引導基金等薄弱環節的財政資金穩定投入。在科學城、廣州第二中央商務區(黃埔片區)、知識城等重點區域的土地規劃、用地安排上預留足夠的發展空間,規劃建設金融功能區。

  (三)加強宣傳推廣

  加強規劃宣傳解讀,提高規劃知曉度。積極爭取全球性、全國性、粵港澳大灣區的創新資本、科創金融、可持續金融、金融科技等專業行業會議在我區舉行,利用高端金融會議、論壇、展會等活動,加強金融品牌宣傳,加強“一核三區”尤其是科學城金融核心功能區的招商推廣,突出招商的重點領域和品牌效應,重點引進金融總部項目以及與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相匹配的特色金融項目。

  (四)完善規劃實施機製

  完善與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在粵派出機構和省、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上級金融部門以及各類金融機構的金融數據傳遞和交換機製,加強與高校和研究機構合作,科學設定我區金融產業監測統計指標。規劃編製部門要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動態評估和總結評估,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及時公布規劃實施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1

  名詞解釋

  1.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核準牌照的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等金融企業。

  2.地方金融機構:由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具有金融屬性的“7+4”類金融組織,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七類金融機構,以及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所4類非金融機構。

  3.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主要投向股權投資基金份額或股權的私募股權基金。

  4.科創金融:內涵與科技金融接近,是指服務於科技創新及其產業化過程中的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技術。

  5.可持續金融:為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將環境、社會和治理標準納入企業或投資決策的金融服務,主要包括綠色金融和社會影響力金融。

  6.綠色金融: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7.社會影響力金融:為支持應對社會問題的經濟活動,即對教育、醫療、勞動就業、食品安全、防範青少年犯罪、應對老齡化等社會服務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8.金融科技: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旨在運用現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創新金融產品、經營模式、業務流程等,推動金融發展提質增效。

  9.數字金融:通過互聯網及信息技術手段與傳統金融服務業態相結合的新一代金融服務。

  10.供應鏈金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與核心企業、第三方機構等主體的合作,從供應鏈整體結構和信用出發,運用自償性融資、金融科技等方式控製風險,為供應鏈上的中小微企業所提供的、以融資為主的綜合金融服務。


附件2

  “十四五”期間重大金融項目(工作)彙總表

序號

重點項目和工作

實施主體

1

推動設立花城銀行(灣區科技銀行)。

區金融局

2

推動設立人壽保險公司。

區金融局

3

推動設立財務公司。

區金融局

4

引進太平科技保險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地區總部。

區金融局

5

推動設立科學城保險經紀公司。

區金融局、科學城集團

6

加快推進粵開證券增資工作。

區金融局、開發區控股集團、粵開證券

7

實施中小企業上市苗圃培育工程。

區金融局、粵開證券等金融機構

8

推動高新區開發建設主體盡快達到上市條件並上市。

區國資局、區金融局、區屬國企

9

推動廣州高新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赴香港上市。

區金融局、高新區集團、高新區融資租賃公司

10

推動開發區控股集團等區屬國企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區金融局、區發展改革局、開發區控股集團等區屬國企

11

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爭取金融監管部門獲準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設立生物醫藥產權交易專板等平台。

區金融局、廣東股權交易中心

12

支持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構建自然資源配置等平台、建設“開綠融”融資對接平台。

區金融局、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13

支持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增資、整合,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司法服務中心等平台。

區金融局、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

14

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

區金融局、區科技局

15

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站、特派員和顧問團試點等工作。

區科技局

16

設立科技創新創業投資母基金。

區金融局、區財政局

17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可持續金融中心。

區金融局

18

設立綠色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綠色引導基金。

區金融局、區財政局

19

推動科創企業FT賬戶在我區應用推廣。

區金融局、區科技局

20

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廣州)產業協同發展基金。

區金融局、區大灣區辦、開發區控股集團

21

與澳門合作建立資金融通服務平台。

區金融局

22

推進與港澳及新加坡金融合作,引進境外金融機構。

區金融局、區大灣區辦、知識城合作事務辦

23

支持建設金融產業園區。

區民營經濟和企業服務局、區金融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農村商業銀行

24

規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中心(金融科技產業集聚區)。

區金融局、黃埔臨港經濟區管委會

25

打造灣區綠色化工數字交易園區。

區商務局、區金融局

26

建設智慧金融聯合實驗室,打造麵向金融行業應用的信息安全及風險防控人工智能決策平台。

區金融局、粵開證券

27

建設基於區塊鏈的知識產權交易聯盟平台。

區金融局、區知識產權局、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

28

搭建民營及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

區金融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9

推動成立黃埔區金融業協會。

區金融局

30

設立首貸、續貸服務中心。

區金融局

31

組織召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資本市場峰會等重大活動。

區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