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e-Version: 1.0 Content-Base: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864 Content-Type: Multipart/related; boundary="NEXT.ITEM-BOUNDARY";type="text/html" --NEXT.ITEM-BOUNDARY Content-Type: text/html; charset="utf-8" Content-Location: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864
(一)《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3號,以下簡稱《發展辦法》)
(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商務規字〔2020〕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申請本獎勵的總部企業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為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核算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總部企業,且當年度(申請時的上一年,下同)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不少於500萬元,當年1-11月累計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以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為準)。對於當年度屬於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以下簡稱科技服務業),但是申請年度已經從科技服務業轉出到《實施細則》中無明確的業務部門負責政策兌現的行業的企業,可以視為科技服務業企業申請本指南獎補。
由省、市稅務機關管轄的企業或機構,除了稅務征管關係外但符合前述規定的其他條件,亦適用本指南。
總部企業是指:擁有區外的全資或絕對控股公司、分公司2家以上(即區內申請總部企業1家,區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2家以上,總企業數3家以上)。區內企業新設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分拆業務等不屬於本辦法扶持範疇。
(二)租用的辦公用房在區內,且自用於辦公的,企業須承諾補貼期限內辦公場所不對外轉租、分租,不擅自轉變辦公場地用途。
(三)租賃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租賃時間範圍以經屬地街道(鎮或園區管委會)房管部門備案的租賃合同上的租賃時間為準,獎勵當年的補貼期為《發展辦法》有效期內一個自然年內的實際租賃月份,申請時間為獎勵當年的次年。租用辦公用房是企業租賃且自用的房屋。具體麵積以經屬地街道備案的租賃合同載明的麵積(不包括附屬食堂、車庫、倉庫)為準。
(四)未在本區購買土地。
(五)申請單位須作出相關承諾(詳見申請表),如違反承諾,應當主動退回領取的相關獎勵資金並承擔相應後果。
(六)申請單位近3年在申報和承擔國家、省、市和區等各級的科技計劃項目中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符合本區公共信用評價管理有關規定。
“政策兌現”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體時間以“政策兌現”窗口通知為準。集中受理事項以當批次規定的最後收件日作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請視同自動放棄。
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租用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標準予以場地補貼;如合同(經屬地街道備案)約定的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小於50元的,按合同約定的租金予以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不超過政策有效期),且每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對租用場地實際辦公中涉及一址多照的,按照申請單位在擬補貼的末月的參保人員數量占該場地所注冊的所有企業的參保人員總數的比例進行核算。
以下申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並騎縫蓋單位公章,在辦理申請審批時提供。除《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外,其他申請材料需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中掃描上傳:
1.《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該清單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預審通過後係統自動生成,請自行打印並在提交紙質材料時一並提交,經辦人簽名);
2.《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總部企業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申請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擁有2家以上區外絕對控股公司或分公司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登記材料、公司章程、股權證明等材料(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當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括但不限於年度審計報告或專項審計報告,應明確當年度1-11月累計營業收入;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6.當年度完稅證明(進入網上稅務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稅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7.統計關係證明材料(進入“統計聯網直報平台(廣東)”(國家統計局一套表係統),打印“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和“財務狀況表”蓋章確認,並提供最新的月報和上年度的年報表,年報表如果無法從係統獲取打印則隻需提供月報表)(蓋章原件);
8.辦公場地情況簡介(包括不限於地址、麵積、具體使用情況等)、不少於3張彩色現場照片(加蓋單位公章);對租用辦公用房涉及一址多照的,應提供場地的辦公人數證明材料:使用場地的各個公司名字、納稅人識別號、參保人數和申請補貼的最近一個月份在稅務部門係統的申報繳款情況查詢結果的截圖(可在稅務部門係統的“申報繳款情況查詢”查詢申報人數)(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9.租用辦公用房證明材料(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按照下列情況僅需提供以下兩種材料之一:
(1)經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者經廣州市住建部門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台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發票、租金支付憑證;
(2)對租用場地位於廣州國際生物島的,可以提供租賃合同、本區相關部門批複文件、生物島管委會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租金發票、租金支付憑證。
10.是否享受我區場地補貼的情況說明材料(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1)享受過區內各部門辦公用房補貼的,需提供相關記錄或情況說明,並進行核減;
(2)未享受過區內辦公用房補貼的,提供未享受區內補貼的情況說明。
實質審核通過後,登錄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在線辦理資金撥付申請:
1.《收款確認函》(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專用章並上傳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收款確認函》之前,請務必確認係統中的單位名稱及銀行賬戶等信息準確無誤)。
2.若單位信息有變更的,需及時修改係統資料信息,並上傳《工商變更登記備案通知書》、企業銀行基本戶《開戶許可證》(或已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廣州開發區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
窗口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
聯係電話:82114062 郵箱:zcdx@gdd.gov.cn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聯係電話:82118897、82111943(產業處)
科技服務業交流QQ群:1148473166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另行執行)
21個工作日(形式審核時限:5個工作日;實質審核時限:7個工作日;資金撥付時限:5+4個工作日
以上辦理時限扣除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扣除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公示所需的時間以及與上級部門業務信息係統等區外部門的業務信息係統核實所需的時間;其他需要扣除時限的特殊情況。
(一)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辦事指南要求申請事項預審。預審通過後,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按照辦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區政策研究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形式審核通過即正式受理後,轉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於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實質審核後,進行為期 3 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作出審核決定。
(四)實質審核通過的,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在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業務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