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機關工作人員辦公用房環境,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近期開展對713和721辦公用房微改造的工作,現就該項目采購公告如下:
一、報價、勘察現場和答疑時間
(一)報價遞交資料時間:公告發出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17時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勘察現場及答疑時間:2024年5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務能力。
(二)營業執照須包含但不限於建築、裝飾、裝修等經營範圍或相關服務類型,並具有履行本項目所需的相應資質。
三、服務需求和最高控製價
(一)將713辦公用房微改造成為麵積小於或等於24平方的辦公用房。
(二)將721辦公用房隔斷為3間麵積約9平方米的辦公用房和1間麵積約17平方米的辦公用房,並安裝木質門、增加插座和燈具、網線線路調整等工作。
(三)最高控製價:人民幣20000元整(大寫:貳萬元整)。
四、應價材料
(一)改造項目報價清單;
(二)單位的營業執照等法人證書複印件;
(三)單位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修繕工程)信息截圖。
以上材料紙質裝訂成冊,封口處粘貼封簽並加蓋單位公章。報價文件正式遞交後不予返還。
五、相關要求
(一)場地改造需符合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標準:《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區屬行政單位常用公用設施配置標準》等有關行業管理要求。改造過程中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采購人相關管理規定。
(二)通過比選方式,價低者中標原則,選定中標人。最終價格以實際改造用料量和服務內容結算,不超過最高控製價。
(三)不接受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報價文件。
六、遞交文件方式和地點
需現場遞交報價文件,逾期送達的或者其他方式送達的報價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遞交文件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凱華樓7樓709室。
七、聯係方式
采購單位: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聯係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
聯 係 人:範工
聯係電話:020-82118596
采購人將中標結果在黃埔信息網公示,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如無異議,采購人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
附件:1.工程量清單表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工程量清單表.xls